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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大快人心的那一腳,我們還可以怎麼做?

  • leo2975
  • 10月3日
  • 讀畢需時 7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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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最近新聞報導,一名年輕乘客因為不斷被一位年長者挑釁要求讓座,忍無可忍之下,最後踹了對方一腳。影片在社群媒體瘋傳,迅速引發社會熱議,輿論多半停留在「該不該踢回去」的二元討論。

我想談談的,不只是「踹不踹那一腳」,或是「要不要反擊」等……過度簡化的思考與處理。

我所教授的實戰班父母們,也常向我詢問,當孩子在學校面對他人的挑釁或霸凌時,該如何面對與處理?


我的孩子在幼稚園時期,也曾遭遇過同學的挑釁。


有一次,他放學回家,神情有點沮喪地跟我說,班上有個孩子最近常推他,讓他覺得很不舒服。雖然他已經勇敢地開口說「不要」,但對方依然沒有停下來。

聽到孩子帶著委屈的口氣,我心裡一陣揪痛。


那一瞬間,身為父親的我,本能的反應是想立刻保護他,甚至有股衝動想告訴他:

「下次就打回去!」


這種念頭來得又急又猛,帶著憤怒和不捨。


​我相信許多的父母也跟我一樣的反應,也都在思考「要不要反擊回去」?。


先談談兩種常見的處理方式──退讓vs反擊


在這次的捷運衝突事件中,網路上多數人也是採取這兩種極端方式:


🔸 以和為貴型 🔸

「這個小事,忍一下就好,不要跟別人起衝突。」

強調避免衝突、以和為貴、不想讓事情變得更麻煩,用退讓妥協來處理。但事後又會因此有情緒,感覺很不舒服、不高興,在內心默默譴責對方「明明是對方的問題,為什麼是我要退讓?」,或是覺得「今天真的很衰,遇到鳥事。」。


像這樣子的大人成為父母後,當孩子遇到人際衝突的時候,也會教孩子以和為貴、避免衝突,習慣性用退讓的方式。

在不知不覺中,讓孩子學會遇到衝突就妥協、退讓、迴避衝突的習慣,孩子在長期壓抑下,也會造成 #自我價值感低落,無形當中就會逐漸形塑孩子成為害怕衝突的「 #討好型人格」。



🔸 以暴制暴型 🔸

遇到衝突時,這類的大人常常第一時間就想「不能吃虧」、「要讓對方知道我不是好欺負的」、「如果我不硬起來,對方就會得寸進尺」。


他們的處理方式通常是直接反擊,以暴制暴,用更強勢的行為去壓制對方。


當這樣的大人成為父母後,他們在面對孩子的人際衝突時,往往也會教孩子「別讓人欺負,要打回去!」、「對方怎麼對你,你就照樣還給他!」。強調用以牙還牙的暴力方式去處理衝突


然而,孩子在這種模式下長大,學會的不是如何有效解決衝突,而是將暴力或強勢當成唯一的自我保護方式。

長期下來,孩子容易養成用暴力來自我保護的習慣,誤以為「只有強硬才安全」,反而缺乏自我控制能力,可能陷入更大的危險,或付出更大的代價。

 在人際關係中也更容易受挫或被孤立,就像卡通《多拉A夢》中的胖虎,大家都怕他,但他並沒有獲得正向的友誼。


但,這兩種模式都無法圓滿處理衝突。


所以,當下我深吸了一口氣,強迫自己先停下來,讓情緒慢慢退去。

 心裡一邊想著:


我不希望孩子學會委屈退讓,但我更不希望他只懂得以暴制暴。 


那麼,到底有沒有更好的方法?

能讓他保護自己,又不用因此與他人結怨,甚至樹立敵人呢?


於是,我查了許多資料,濃縮整理出這套「四步驟分級處理原則」。


🔸 四步驟分級處理原則 🔸 

與其陷入「要不要打回去」這樣的二元兩難,不如教孩子一套可行、有效的系統化流程,讓孩子在挑釁或衝突中有清晰的行動策略地圖,大人也可以在家中帶孩子進行練習。

步驟1️⃣ 大聲喝止:用態度劃下界線

第一時間,最重要的不是出手,而是讓對方知道你有底線。

你可以大聲而嚴肅地說:「不要再碰我!」、「請你停止!」

​—— 語氣清楚、音量大聲、態度堅決。

在「 第一時間」展現這樣的態度,往往就能嚇阻一半以上的挑釁者。

因為對方會立刻感受到:

眼前的人不是軟柿子,不是任人欺負的對象。

而不是一開始不反應,或反應的很輕微,讓對方覺得你是可以欺負的對象。

步驟2️⃣ 運用公權力:以合法途徑處理

當第一步「大聲喝止」無法化解衝突時,第二步應立即轉為運用公權力與制度性資源。

把個人危機轉為制度處理,讓問題透過正規程序被解決,而不是依靠一時情緒反應。

👉在捷運:按下緊急鈴、請站務員或捷運警察來處理。

👉在街上:進入便利商店或人多的地方,直接請人協助報警(110)。

👉在校園:第一時間請老師或學校處理,必要時再由家長依流程向校方或警方申訴。

這麼做的好處:避免衝突升級, 保護自己同時也站在法律有利的位置

第二步驟這樣處理,通常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挑釁者就會知難而退,一場衝突也就能夠順利化解。

步驟3️⃣ 必要的自我保護:比例原則下的反擊

如果對方仍持續攻擊,這時就可以進行符合比例原則的防衛行為:

 

反擊的目的是保護自己, 不是報復或傷害對方。

例如:對方推你一下,你可以推回、拉開距離,但不能用過度的暴力手段。

否則一旦進入法律層面,過度反擊反而會讓自己陷入理虧的不利局面。(註一)

步驟4️⃣ 全面防護:最後的選項

只有在前三個步驟(大聲喝止、運用公權力、必要的自我保護)都無法化解衝突,且對方的攻擊已經升高到危及生命或身體安全時,才會進入第四階段——全面防護。

在這個情境下,已經無路可退,只能全力以赴保護自己。

這時候的防衛行為,雖然可能會造成對方較嚴重的傷害,但由於已屬「 不得已」,通常仍符合《刑法》第23條「正當防衛」的規範。(註二)

​​

注意!這是保命的手段,而不是第一反應。


再回到我與孩子的故事──


那天晚上,我陪著孩子在客廳練習「四步驟分級處理原則」。我能感覺到他一開始有些緊張,語氣嬴弱地說:「不要推我…」。

我跟他說這樣的語氣太小聲了,要求他大聲、堅定一點,並示範給他看,重複練習幾次後,當他跟著我大聲喊出「不要推我!」時,眼神裡多了一點勇敢。我也示範給他看,帶他練習遇到困難時該如何向老師求助。


沒想到,幾天後他真的再次遇到挑釁。那天回到家,他滿臉自信、眼睛閃亮地告訴我:「爸爸,我有做到第一步!我大聲跟他說不要推我了!」而對方真的就停下來了。

聽到這裡,我心裡湧上一股暖流。

那種既欣慰又踏實的感覺很強烈。


因為我知道,孩子不只是「撐過一次事件」,而是學會了一種能帶著走的力量——既能守護自己、又能維持人際和諧的方法。

這套分級處理流程,教孩子用「 局的思維」, 圓滿地處理人際衝突,其中蘊含著三個核心價值:


安全第一 ❖  確保孩子的首要目標是「保護自己」,而不是攻擊他人。

合法合宜 ❖ ​  符合正當防衛的法律框架,不讓孩子反而成為自己不認同的加害人,甚至背負法律責任。

冷靜有序 ❖ ​  幫助孩子在混亂的情境裡有一張「行動地圖」,不會被情緒腦牽著走,做出衝動性行為,付出不需要的代價。


這樣的能力,將會讓他在人生路上走得更穩、更順利,也讓我感受到,身為父母,我正在一步步教會他真正重要的事。

這個事件我最大的體會是:孩子需要的,不是父母一時的口號或教條,而是一套能落實在現實生活、能保護自己、一輩子受用的策略

所以,當我看到捷運衝突事件時,心裡特別有感。

因為那不只是一則社會新聞,而是一種提醒:


📌如果我們沒有提前教會孩子如何處理衝突,他們長大後,就只能在「打回去」或「忍下來」之間艱難掙扎。


真正的教養,不是只過度簡單地告訴孩子「打回去」或「忍下來」。


而是教會他們如何在各種不同的情境裡,運用合適的原則與方法,做出合情、合理、合法的三合選擇,守護自己同時也守住格局,讓事情圓滿結束,陪伴孩子從事件處理中獲得人生智慧。





(註一)

📌 法源依據

比例原則(從刑法第23條衍生,並為司法實務一貫見解)

法院在判斷正當防衛時,會考量「侵害的強度」與「反擊的程度」是否相當。

  • 對方輕微推擠,你卻造成對方重傷,通常會被認定「防衛過當」。

  • 如果只是為了脫離危險、制止侵害,而不是「報復或傷害」,才會符合比例原則。


(註二)

《中華民國刑法》第23條:正當防衛

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,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,而不得已所為之行為,不罰但防衛行為顯然超過必要程度者,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

👉 關鍵點:

  • 防衛必須針對「現在進行的不法侵害

  • 行為要符合「必要程度

  • 若「明顯超過」必要程度,雖仍屬防衛,但可能要負刑責(減輕或免除刑責,而不是完全無責任)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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