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想看這個情境:
一家人已經到了餐廳門口,3 歲的孩子卻向你要求到旁邊晃晃,考量到全家人已經要進去餐廳了,而且這家餐廳又有限制用餐時間。
如果你是父母親,你會答應孩子嗎?
如果答應了,會不會太順著孩子,把孩子寵壞?
如果不答應,孩子卻開始哭鬧、僵持不下,搞得飯局都不開心怎麼辦?
在這樣的情況下,許多父母常不知不覺陷入了與孩子的「權力鬥爭」中。
但其實,我認為父母是可以有彈性的,與孩子改用「合作」的方式處理問題。
首先,我們先來聊聊什麼是「權力鬥爭」。
不僅是這位來進行教養諮詢的媽媽,許多爸媽都覺得,孩子從 3 歲起,就容易與父母唱反調、起衝突、對立。
這是因為孩子正在發展他的「自主性」,但就我的觀察,多數父母在不知不覺中,用傳統的教養方式指揮、命令孩子,這種方式往往太過「控制」,也就塑造出了「權力鬥爭」的親子互動模式。
父母因為擁有比小孩更大的力量,權力鬥爭的最後常常能夠讓孩子「屈服」;然而,這並不是好事,長期被壓制的孩子,可能會有兩種發展:
1️⃣ 表面上看起來配合、順從,其實備受壓抑與委屈,自我價值感低落,消極被動、陽奉陰違。
2️⃣ 性格反抗、叛逆,常為反對而反對,自我感覺良好,模仿父母習慣批判、指責他人的個性。
因此,父母應該避免與孩子陷入權力鬥爭。當雙方有不同想法時,應該把重點放在「解決問題」上,找出彼此雖不滿意、但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,而不是都卡在到底要「聽誰的」。
以開頭的故事為例,孩子要求在進餐廳吃飯前,與媽媽到附近晃晃。
我認為可行的方法是這樣的:
1️⃣ 評估完孩子的提議,認為其實並無不妥。
2️⃣ 我會請其他家人先進餐廳,並且和孩子商量:「因為吃飯是有限時的,所以我們只能去晃五分鐘,這樣子你可以接受嗎?」透過選擇題,把選擇權交給小孩,讓他感覺有自主權,他就會比較配合。彼此比較像是合作,而不是對立。
3️⃣ 這時候,聰明的孩子可能會討價還價:「我想要十分鐘!」。爸媽評估狀況,如果不適合帶孩子在外面待那麼久,你可以堅持只有五分鐘。
4️⃣ 但如果孩子真的很堅持,且父母評估之後認為十分鐘也OK,我會跟孩子妥協,改成折衷方案的八分鐘;又或者,也可以向孩子提議用猜拳的方式決定。
當孩子擁有「選擇權」,或者是將解決問題的方式「遊戲化」了,原本要爆發成權力鬥爭的對立狀態,便化解為親子的合作模式。
處理權力鬥爭的核心概念:只要沒有對立,孩子就不會反抗。
除了在對立當下,採用合作的方式與孩子交涉以外,各位爸媽也可以思考看看,孩子在日常中所需遵守的規定是不是太多了?
當孩子要出門時,你會指揮孩子今天上衣、褲子穿什麼、鞋子與襪子如何搭配嗎?
當孩子吃飯時,你會指揮孩子先吃這個,再吃那個,什麼食物不准吃,什麼食物一定要吃到某個份量嗎?
當孩子寫作業時,你會指揮孩子先寫這科,再寫那科,之後練琴、運動嗎?
當生活中的每件事,孩子都被安排要照父母說的方式進行時,孩子「自主性」的發展便會受到阻撓。
由於自主性的發展是人類的本能,即使被阻礙了,也會透過其他方式找到出口,孩子的潛意識便會尋找父母有困難、緊急的時刻(早上出門前、睡前、有外人在時),出現不配合的情況。
因此,爸媽可以在日常中,刻意創造讓孩子能自主選擇的情境與機會。
用「抓大放小」的原則進行生活規範:父母的「大原則」需要遵守,其他「小地方」則可以讓孩子作主。
不管是食衣住行育樂,孩子都能在大原則下,掌握一定的決定權。
以我家孩子為例,他如果不吃某些食物,我會先確認他是不是真的不喜歡,像是無法接受食物的氣味、質地、口感等,如果是的話,我就會跟孩子妥協,讓他選擇不吃。
但如果孩子根本就沒吃過這樣食物,我會堅持要他吃吃看,真的不喜歡的話可以不再吃,但不能一開始就不吃(我的大原則)。而他要吃多少、依照什麼順序(孩子可作主的小地方),這些則不嚴格要求。
當孩子今天不想吃青菜時,還是得吃(我的大原則);但可以讓他今天吃少一點,不強迫一定要吃到平常的量(孩子可作主的小地方)。
充滿權力鬥爭的親子關係,不僅會讓親子關係疏離,也會造成孩子在性格上的負面影響。
如果能避免權力鬥爭,改用合作模式面對問題,並讓孩子擁有適當的自主性與選擇權,他才能學會與別人合作、尊重他人,培養出內在真正的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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